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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懈努力维护法律公平正义———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屈欣

  本报记者王婧醒

  从检14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屈欣先后承办和指导各类案件千余件,成功抗诉14件,追诉被告32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协助纪检、公安机关追缴赃款9亿余元。在办案的过程中,他对“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1984年出生的屈欣于2009年考入检察院,从一名公诉新兵迅速成长为业务能手。“检察官不仅要做办好案的工匠,还要把握、运用好司法检察政策,把案子办好,更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这些话屈欣常挂嘴边、铭记于心。

  尊重事实证据,让犯罪者罚当其罪,更是屈欣的信条。在一起涉毒案件一审判决后,他继续察微析疑,发现新证据后提起抗诉,二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改判一人死缓、一人无期徒刑、另两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年,最终将案子办成铁案;在一起涉民企刑事案件中,他主动作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运用认罪认罚的司法政策,保住了企业的“主心骨”,企业的发展没有因案受阻;在一起上诉案中,他反复审阅每一页卷宗,找到了一审阶段被忽视的证据,仔细分辨其中细节,通过走访一审辩护人、与一审检察官沟通案情,他将案件中的疑点一一剖析,最终得到了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认同,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件后,为了化解当事人的困境,驱散受害人家属心里的阴影,他积极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与控申部门干警多方努力,为其申请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联合未检部门为受害人的孩子安排了心理咨询,帮助其打开了心结。

  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案件,见证了屈欣一步步的成长。他逐渐成长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成员,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他总结的“再生资源领域涉税犯罪打击要点”等工作方法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所办案件先后被评为“国家公诉共和国70年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精品案例”等。曾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阳市优秀共产党员、辽阳市“五一劳动奖”等荣誉,荣立省级个人二等功2次。

  案子从办准到办好,只有一字之差,效果却可能是天壤之别。“一名检察官所能做的,就是还事实以真相,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树立法治的权威;就是还被害人以公道,让正义得到伸张。”屈欣说,他将用自己不懈的努力去维护法律的尊严,让全社会相信法治的力量。


责任编辑: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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