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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检察建议助推规范管理“消”字号产品

  本报讯  记者王婧醒报道  “我们已对全市200多家涉及‘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销售主体开展专项检查,40家药店被责令整改,对不合格的6批次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毒产品法律法规宣传……”

  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最高检有关工作部署,对辖区“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监管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通过走访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辖区部分医疗机构、药店存在未单独设立消毒用品专柜且未标明非药品字样,国药“准”字号药品与“消”字号产品混放,某些消毒产品未依法索取生产企业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加强监管。

  近日,市卫健委向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了检察建议。随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确认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消”字号产品监管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积极依法履职,持续跟进监督,通过与行政机关沟通磋商、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助推“消”字号产品安全治理,为推进辽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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