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 来源:辽阳新闻网
- 时间:2023-01-07 13:00:38
广大市民朋友: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疫情工作重点由“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为最大限度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事宜提醒如下:
1.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要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优先采取序贯加强免疫,做到“应接尽接”。在第一剂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积极开展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
2.调整核酸检测政策。市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具体为:
▶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每周2次。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3.分级分类进行医疗救治。为避免扎堆和减少等待时间,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倡导市民就近就地选择医院就诊,确保病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具体为:
▶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
▶普通型病例(中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村卫生室)和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输液或住院治疗。
▶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
▶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及时到三级医院住院治疗。
4.优化境外人员来返管理。暂保留来华人员行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要求,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5.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员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通过自驾车或救护车转诊。
市疾控机构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电话如下:
辽阳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419—2148240
辽阳市中心医院:0419—3220916,3224413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0419-2259123,13204196123
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0419—4129510,4129120
辽阳辽化医院:0419—5656201,5650299,18340915411
辽阳县中心医院:0419—7972100,7972188
灯塔市中心医院:0419—8538663,8182120
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0419—5626918
辽阳安平医院:0419—5533120,19904993812
辽阳市中医院:0419-3136626
中铁十九局职工中心医院:0419-2854877
辽阳市中心医院新城医院:0419-3898079
辽阳铁西医院:0419-2282133
辽阳市第五人民医院:0419-3238509
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