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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提醒告诫函 守护民生“水电气”

      本报讯 记者马超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维护水电气用户合法权益,5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水电气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相关收费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服务内容、市场供求状况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各相关收费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各相关收费主体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各相关收费主体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密切关注供水供电供气收费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对扰乱供水供电供气领域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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