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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市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有新提升

      本报讯 罗占军 记者王胜报道 6月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25年我市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有新提升,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新标准包括: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1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366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74元,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48元。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同步提高4.2%。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界定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095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界定标准提高到月人均914元。

      市民政局将继续秉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原则,持续关注困难群体,聚焦精准救助,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的关爱,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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