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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节日市场 严防价格“刺客”

      本报讯 记者马超报道 国庆、中秋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国庆、中秋和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

      酒店、宾馆、民宿服务经营者要在前台醒目位置公示房间价格,鼓励有条件的商家使用电子显示屏进行价格公示。全市景区景点要做好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区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

      全市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各停车场经营者严禁利用节日繁忙之际乱涨价和变相涨价。全市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国庆、中秋期间价格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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