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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宪法进机关”学习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王胜报道 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市司法局联合文圣区司法局、庆阳街道办事处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进机关”学习宣传活动,邀请辽阳市文圣区精诚法律服务所律师闫康为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宣讲普及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法知识。

      闫康律师从那些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故事入手,深入浅出地诉说了一个朴素的真理:宪法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生活的温暖力量。因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 “保障书”,它的光芒渗透在生活的细微之处,为每位公民的人格尊严、劳动权益、个人隐私筑起了最坚实的防线。宪法是国家发展的 “指南针”,它的精神引领着民族的前行方向,始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为社会进步保驾护航。闫康律师还宣讲了法治宣传教育法相关知识。

      通过认真学习,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们深切感悟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践行。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宪法,明底线知权利;遵守宪法,将规则记心间;爱护宪法,做正义的守护者。

责任编辑: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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