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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弘扬社会公德 倡导文明新风

  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社会公德即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助人为乐、保护环境等。

  文明礼貌。文明礼貌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社会公德。一个普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要有起码的礼节,懂得最起码的礼仪,讲文明礼貌。特别是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应该得体,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态度谦和,遵守相应的规则。这是每一个普通的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文明礼貌要从小养成,大人教育孩子从小要有文明礼貌,自己首先要有文明礼貌,从最基本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石。无论是在家庭生活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愈彰显出它在国家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民权利、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惩治罪犯、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作为公民,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更应学会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爱护公物。爱护公物是公民在工作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是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个人对公物的态度能反映出他的人生观和道德水准。一个人在面对洁白的墙壁时,是非常爱惜它、保护它还是毫不顾惜给它留下一片污渍,是一个人道德高下的直接体现。一个人有随地丢垃圾、踢打垃圾桶的习惯,那么他进入山林里完全也可能随手抛烟头,引起山林大火,其对社会的危害也就可想而知了。

  爱护公物,保护公物,人人有责。唯其人人参与,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护公物、以损害公物为耻”的良好风气。我们要从爱护公物这些日常生活的细节中修炼自己美好的品格。

  助人为乐。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内容,扶危济困、救死扶伤、解人急难、行侠仗义、见义勇为、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是一个公民应具有的美好品德。助人为乐是发自内心的行为,来自于强烈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句话说得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在给他人帮助的时候,自己也获得了精神上的提升、满足。得到了另一种美好的体会,体会到助人的快乐。

  作为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助人为乐是社会关怀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保障功能的一种补充,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又一块基石;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基础。只要人人都存一分助人之心,见他人有困难时能主动伸出援助之手,整个社会见贤思齐,抑恶扬善,和谐发展就是可期待的,互爱互助就必然蔚成风气。

  保护环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保护环境作为社会公德提出,在今天更有特别的意义。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环境。在生活中每一个公民应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尽量减少使用对环境有污染的产品,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每月尽量少开几天车,珍惜水资源,随手关闭水龙头等。

  很多国家将21世纪的发展主题定为“走低碳之路”,可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发展经济首要考虑的问题;更是关乎整个人类生存的重大问题,保护环境从个人做起,先有小环境,才有大环境。


责任编辑: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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